免税农产品成功备案
2011年8月我公司与南宁某某饲料原料经营部签订了代理记账协议,该经营部的经营范围:花生麸购销,兼营豆类零售.
我公司周会计到该经营部沟通时,发现该经营部所经营的"花生麸"(增值税征收条例第15条)属于征税范围的农产品,经了解,"花生麸"与"花生粕"两种商品性质差不多,而"花生粕"属于免税农产品,周会计立即与该经营部的负责人进行沟通,建议更改经营范围,把经营"花生麸"变更成"花生粕",以符合免税条件.
经过经营部的负责人同意,我公司商务部负责到南宁市工商局把该经营部经营范围更改成"花生粕"的购销,周会计到税务局就顺利为该经营部进行了免税备案,到目前为止,为该经营部节税约15万元.